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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机长伤4人后跳楼自杀?警方最新回应

【本报综合讯】7月1日,吉林省长春市南航吉林基地发生一起伤人事件,多个信源透露,事件中的伤人者是机长李某某,事发后已坠楼身亡。

南航一架客机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启航飞往广州白云机场。(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新华社微信公众号报道,北京时间7月2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5年7月1日10时22分,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洋浦西街交汇处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南航吉林分公司员工李某某(男,31岁)因工作纠纷,将同事黄某(男,52岁)、李某(男,47岁)扎伤后跳楼身亡。黄某、李某经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沙《潇湘晨报》报道,据知情人介绍,此事发生在1日11时许。当时,李某某正与飞行部领导就资质能力排查中被评价结论不合格一事谈话。交谈过程中,飞行部党委书记刘某某和飞行部经理朱某某被杀伤。之后,吉林基地的工会主席和一名地面员工曾先后上前劝架,但也被李某某杀伤。知情人称,在将4人致伤后,李某某前往15楼将大楼玻璃凿碎,后堕楼身亡。

据另一知情人提供的资质能力排查报告内容显示,李某某被评对“应知应会的规章和程序不掌握、不执行”,存在“通讯失效程序掌握不准确”“驾驶舱门电子锁密码掌握不准确”等问题。报告建议称,“建议进行FCOM和运行手册系统性的全面培训。由分部、安技室、飞行部三级进行理论验证。理论考核合格后降为Z机长航线运行至少50小时、4个起落后再次进行航线监察。检查通过后恢复原资质运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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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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