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深圳一奔驰高速失控,竟是前车主远程“劫车”?家有智能汽车千万要注意!

【本报综合讯】驾驶车辆行驶在车流密集的道路上,车子突然无法正常操控,多次被“执行远程熄火动作”,这是怎么回事?

车展上的奔驰汽车。(图片来源:中新网资料图)

《深圳晚报》微信公众号16日报道,今年年初,在车流如织的深圳高速路与繁华闹市中,一场惊心动魄的远程“劫车”大戏悄然上演。车主林某驾驶的二手奔驰车突然不受控制,数次在高速和主干道上强制熄火,而这场危机的幕后黑手,竟是车辆的前车主赖某!原来赖某通过远程操控技术,不仅试图盗回已售车辆,更在车主驾车途中实施恶意干扰。

龙岗区法院审理查明,这场“科技犯罪”早有伏笔。2023年10月,赖某经从事二手车租赁业务的钟某介绍,用17.5万元(人民币,下同)购买了一辆奔驰小型越野车。然而2024年7月,赖某以该车作抵押,向钟某借款15万元。同年12月,因赖某无力偿还借款,经征得赖某同意后,钟某将该车转售给了被害人林某。

然而,卖了车后赖某又心生不满,2025年元旦清晨,赖某在明知该车已出售给他人且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定位获知车辆停放在深圳某汽修店门口,便叫了一名代驾司机前往车旁,并用手机遥控启动车辆,授意代驾司机将车开至东莞市某农贸市场附近交给赖某。然后,赖某将车开至一停车场停放。

一小时后,被害人林某发现爱车被盗,循着定位找到车辆并赶往盐田将车开回,没想到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赖某察觉车辆启动且处于行驶状态,竟通过手机遥控车辆,让车辆多次强制熄火,以阻止车主将车辆取回。当时林某正驾车途经车流密集的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由于无法正常操控车辆,随时可能引发连环车祸。

事后,赖某自行投案。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广州金羊网报道,律师此后分析指出,车辆权限转移不完整,涉嫌违反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律师分析,无论是汽车制造厂商还是汽车经销商,如果无法保证购买二手网联汽车的消费者有效取得包括APP控制在内的完整的车辆控制权,均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院也提醒智能汽车用户,安全是基石,便利性必须建立在安全性之上,要高度重视账号安全,尤其在车辆转手后,务必及时解除对原用户的授权。(完)

分享到:

「亚省时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