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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周堕胎禁令被裁定违宪 但 37 项限制仍然有效

州众议员奥斯卡·德洛斯桑托斯在亚利桑那州议会大厦前的集会上发表讲话,庆祝法院阻止亚利桑那州15周堕胎禁令。

      【本报讯】亚利桑那州15周堕胎禁令被马利科巴郡高等法院法官周三上午裁定违反了本州宪法。亚利桑那州宪法在11月选民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139号提案后,现在包含堕胎权。

自12月中旬亚利桑那州总检察长梅耶斯表示,在法院裁定禁令是否合宪之前,她不会执行该禁令以来,堕胎机构一直在提供15周后(最长24周或胎儿存活)的堕胎服务。现在亚利桑那州的15周禁令被永久阻止,故事就此结束?错了。

       亚利桑那州的15周禁令远非139号提案通过后唯一保留下来的堕胎限制。事实上,州议会中的共和党人继续推动反堕胎立法,例如对堕胎药的获取施加更多限制的法案,以及取消对提及堕胎的医疗中心的资助。这些法案是民主党州长霍布斯的否决诱饵。

但还有更多的限制仍然是法律——其中一些是繁重的,一些禁止本来就不会发生的事情,甚至一些有点道理。要废除其中任何一项,法院必须认定它们违宪或立法机关必须废除它们。民主党已经提出了一系列废除这些法律的法案,但没有一项通过了共和党多数派的初步听证会。

以下是亚利桑那州剩余的37项堕胎法的概述:

24小时等待期:根据ARS36-2153,患者必须在第一次预约后等待24小时才能进行堕胎。根据法规,在第一次预约时,必须向患者提供为其提供护理的医生的姓名、治疗性质、潜在风险、替代治疗方案以及“未出生孩子”的可能妊娠周龄。然后24小时等待期开始,这会占用提供者和患者不必要的时间。

       州参议员Eva Burch提出了一项法案,旨在废除这一等待期。该法案被指派给一个委员会,但从未进行过投票。如果堕胎者在未检查妊娠周数的情况下实施堕胎,除非是医疗紧急情况,否则他们可能会根据ARS36-2159被指控犯有一级轻罪。这可能意味着最高六个月的监禁和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

      必须提供“堕胎替代方案”:根据ARS36-2158,在初次预约期间,堕胎提供者还必须将患者引导至列出堕胎替代方案的网站。如果患者因胎儿患有“非胎儿疾病”而接受堕胎,则必须向他们提供“最新的、基于证据的信息,涉及患有诊断疾病的个人的一系列结果,包括身体、发育、教育和社会心理结果。” 

       ARS36.2153.01还特别规定,亚利桑那州卫生服务部必须在其网站上提供协助怀孕或分娩的公共和私人机构名单。该名单不得包括任何“推荐、实施、引产、开具处方或提供任何堕胎手段”的机构。

       堕胎不接受州政府资助:根据ARS36-195.02,亚利桑那州的州健康(补助)计划,只能在母亲生命受到威胁或母亲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才承保堕胎。此外,根据ARS26-196.05,亚利桑那州不能与“实施非联邦合格堕胎”的人签订合同,这基本上是任何堕胎。

堕胎不能由保险承保:根据ARS36-2907,公务员保险单或医疗补助不承保堕胎。唯一例外是当患者生命受到威胁或患者“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时。

此外,根据ARS36-2989,保险承保的计划生育服务不包括堕胎或堕胎咨询。

根据ARS20-2329,宗教信仰雇主可以将堕胎排除在其承保的医疗保险之外,因为“提供或支付特定物品或服务的承保费用违反了提供该计划的宗教信仰雇主的宗教信仰”。然而,根据ARS20-1404,此类雇主不能排除处方避孕药,但可以要求投保员工先付款,然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并附上处方不属于异议所涵盖目的的证据” 。

提供者不能使用远程医疗:COVID-10大流行期间,远程医疗预约猛增,但根据ARS36-3604,亚利桑那州的堕胎提供者不能使用远程医疗。对远程医疗预约的禁令还包括患者必须出席的初次预约,因此需要两次面对面预约。该禁令还延伸到药物流产。州众议员斯蒂芬妮·斯塔尔·汉密尔顿提出一项法案来废除这项措施。它从未被分配给委员会。

禁止邮寄堕胎药:根据ARS36-2160,堕胎药(如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只能由合格的医生提供,不能“通过快递、送货或邮寄服务”提供。斯塔尔·汉密尔顿提出一项法案来废除这项措施。它从未被分配给委员会。

父母同意:根据ARS36-2152,未成年人要接受堕胎护理,必须获得父母的同意。具体而言,医生必须获得“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或保护人的书面和公证同意”。

如果未成年人希望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堕胎,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法院应举行听证会,然后在提出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决。如果医生在没有法院申请或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实施堕胎,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犯有一级轻罪。

       州参议员Analise Ortiz提出了一项法案,废除了这项措施以及亚利桑那州修订法规中的一系列其他堕胎限制。该法案于2月21日被指派给一个委员会,但从未获得投票。

超声波要求:根据ARS36-2156,患者必须在堕胎前24小时接受超声波检查。医生必须让患者有机会查看活动超声波图像并听取心跳(如果可以)。此外,患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证明她有机会查看超声波。Ortiz的法案还旨在废除这项法规。

胎儿存活率:根据ARS36-2301.01,医生不能对“存活胎儿”进行堕胎,除非该程序“对保护妇女的生命或健康是必要的”。这项法规与新的宪法修正案并不冲突,该修正案规定了堕胎的基本权利,直至胎儿存活。但是,该法规还要求医生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所考虑的可用方法和技术以及选择这些方法的理由。

       禁止选择性别或种族:根据ARS13-3603.02,除非在医疗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得因胎儿的种族或性别而实施堕胎。明知故犯地以此为由实施堕胎的人可能会被指控犯有6级重罪,初犯者可能会被判处4个月至2年的监禁。

      诊所要求多多:据古特马赫研究所称,亚利桑那州对堕胎诊所提出了许多严格的“不必要且繁重的标准”,这些标准与诊所的实体厂房、设备和人员配备有关。根据ARS36-449.03,诊所必须拥有足够的私人空间,“专门用于面谈、咨询和医疗评估”。诊所的医生和医疗主任必须拥有额外的执照。此外,根据ARS36-449.02,堕胎诊所必须满足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照要求。

对于手术堕胎,医生必须在诊所30英里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拥有入院特权,并且必须留在诊所,直到所有患者都稳定下来并准备离开恢复室。必须提供适当的紧急复苏和生命支持设备和服务,以防患者或“可存活的胎儿”需要去医院。

此外,医生必须与患者讨论在手术后72小时内可用的“免疫球蛋白”。如果患者拒绝,医生必须获得拒绝记录。医生必须在手术堕胎后24小时内“真诚努力”联系患者。奥里茨的法案也旨在废除这项法规。

堕胎报告要求:根据ARS36-2161,执行堕胎手术的设施堕胎机构(例如医院或诊所)必须向亚利桑那州卫生服务部提交关于每次堕胎的报告。如果医生为因堕胎并发症而需要医疗护理的患者提供护理,医生必须根据ARS36-2162向亚利桑那州卫生服务部提交报告。

       根据ARS36-2162.01,医生必须向亚利桑那州卫生服务部提交一份关于如何获得堕胎知情同意的报告。根据ARS36-2163,这份报告要求为患者保密——任何报告中都不能包含患者的姓名、社会安全号码、驾驶执照号码和保险信息。斯塔尔·汉密尔顿和州参议员普里娅·桑德雷山在两院提出了相应的法案,以废除这一限制。桑德雷山的法案在委员会中得到听证,但从未进行表决,而斯塔尔·汉密尔顿的法案也从未进行表决。

       死亡证明:根据ARS36-329,医院、堕胎诊所、医生或助产士必须在“妊娠期满20周或未出生婴儿体重超过350克”后“每次发生胎儿死亡”后七天内向州政府提交胎儿死亡证明。

       活产措施:根据ARS36-2322,如果实施了堕胎并且“胎儿或胚胎活着出生”,医生必须使用所有可用手段“促进、保护和维持胎儿或胚胎的生命”。该法规在技术上并不干涉宪法修正案,但它确实立法规定了几乎从未发生过的事情。全国各地的共和党立法机构都通过了类似的法律——美国国会也多次通过了这样的法律——主要是为了煽动情绪并引发对堕胎提供者的怀疑。

部分出生堕胎:根据ARS13-3603.01,如果医生实施“部分出生堕胎”并“杀死胎儿”,他们可能会被判犯有6级重罪,并可能被罚款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并罚。与“活产”法类似,“部分出生”堕胎法旨在激起人们对堕胎的恐惧并禁止不会发生的事情。

拒绝参与的权利:根据ARS36-2154,医生或其他医院工作人员无需因“道德或宗教原因”而“协助或参与导致堕胎的医疗或外科手术” 。

研究禁令:根据ARS36-2302,堕胎产生的“胎儿或胚胎”不得用于研究或实验。此外,ARS35-196.94规定,州、联邦或大学资金不得用于涉及“堕胎或人体细胞核移植的胎儿遗骸”的研究项目。

       非医生禁令:根据ARS36-2155,只有医生,而不是医生助理或护士,可以实施堕胎。根据ARS32-2532,医生助理也不能“开具、分发或管理”用于实施或引产堕胎的药物。奥尔蒂斯的法案也旨在废除这项措施。

堕胎组织不得扣除工资:根据ARS38-612,不得扣除州政府官员或雇员的工资,因为他们向实施堕胎或“维护或运营实施堕胎的设施”的组织提供慈善财务捐赠。

禁止在亚利桑那州校董会设施或大学进行堕胎:根据ARS15-1630,亚利桑那州校董会管辖范围内的设施(如州立大学)不得进行堕胎,除非是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此外,ARS15.115.01明确规定,由公立教育机构经营或在其财产上经营的设施不得进行堕胎,除非是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

禁止在学校教授堕胎知识:根据ARS15-115,亚利桑那州的任何学区或特许学校都不得“认可或提供财务或教学计划支持”任何不将生育或收养作为堕胎首选方案的计划。

      禁止堕胎广告:根据ARS13-3605,任何人为任何堕胎药物或服务做广告,都可能被判犯有轻罪。

医疗诊所不得提供堕胎服务:根据ARS48-2212,医疗诊所不得提供药物或手术堕胎服务。斯塔尔·汉密尔顿(Stahl Hamilton)提出了一项废除该法规的法案。该法案没有得到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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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亚省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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