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调禁止幼儿园“小学化” 虐待、酗酒等行为者不得当幼教
【本报综合讯】中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11日表示,该部将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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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幼儿在户外玩耍。(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中新社报道,当日,中国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国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田祖荫在会上介绍称,教育部将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
他表示,教育部将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在规范保教行为方面,田祖荫介绍说,教育部将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3到6岁的儿童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尚不具备理解抽象文字符号的能力。因此如果提前学习小学的课程内容,不仅会剥夺孩子的童年快乐,更会挫伤孩子的学习兴趣,影响身心健康发展。”田祖荫说,近年来教育部围绕幼小科学衔接明确提出“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要求,推动各地开展实践探索。
“幼儿园就是让孩子安全地玩、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田祖荫表示,教育部还将重点强化规范监管,深入治理幼儿园、小学超前超纲教学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确保学前教育法的规定落到实处。
大陆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教育部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作为了重要内容,要求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则指出,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