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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卸完煤制油装大豆油?涉事中国企业调查

【本报综合讯】近日,“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消息引发中国舆论场热议。相关企业8日表示,已就此开展调查。

问题车辆被指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图片来源:北京《新京报》旗下公众号“重案组37号”)

北京新京报网报道,有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在并未洗罐的情况下,顺利装上了食用油运出,涉及的食用油企业分别是汇福粮油集团和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

当时报道指出,一辆从宁东煤制油厂区运输煤制油到河北秦皇岛的罐车近日卸油后,行驶至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汇福粮油集团的生产厂区,装载一级豆油驶出,期间没有洗罐。另一罐装车同样从宁夏运送煤制油到河北,在石家庄将煤制油卸货后赶到天津,驶入了一家名为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的厂区,在未洗罐的情况下,装载35吨大豆油离开。此后甚至有罐车司机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中储粮6日发文回应,称会进行全系统排查,并会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汇福粮油集团8日回应称,相关机构已对此事进行调查,公司正在等官方通报:“这个油罐车不是我们单位的油罐车,涉及‘汇福’品牌的油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

中新网报道,河北省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则表示,相关机构已就此完成调查,并已将调查结果报给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刑法专业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分析表示,在确定相关行为人有故意向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前提下,经办案单位根据具体情节认定后,相关行为人和涉事机构都有被认定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

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其目前并没有见过针对煤油慢性中毒的病例或数据,但长期摄入煤油中所含烃类物质,不排除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多种危害的可能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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