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跑网约车
【本报综合讯】北京市经信局近日就《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北京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
《北京晚报》9日报道,征求意见稿为自动驾驶汽车设定了丰富的应用场景。符合中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自动驾驶汽车,按照保障安全、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道路运输服务试点等创新活动。北京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以及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自动驾驶车辆停靠在北京南站立体停车楼专用车位。(图片来源:新华社)
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拟实行申报确认制度,企业依照规定向主管机构申请,取得公安交管机构核发的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方可在规定的区域、道路内开展应用。
自动驾驶汽车通行区域、道路的具体范围,由北京市经信局等相关机构按照确保安全、方便管理的原则,结合自动驾驶相关技术和产品发展等因素初步拟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北京也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分阶段、按片区开放重点应用场景。
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北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累计为31家测试车企发放了道路测试的牌照,自动驾驶测试的里程超过2800万公里。”
上海上观新闻此前报道,今年6月,中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企业名单公布。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机构印发通知,要求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据了解,获得试点资格的并非单个车企,而是由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以及车辆运行所在城市组成的“联合体”。
据了解,20个试点城市(联合体)分别为:北京、上海、重庆、鄂尔多斯、沈阳、长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桐乡-德清联合体、合肥、福州、济南、武汉、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海口-三亚-琼海联合体、成都。(完)